国家发改委: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具有四个特点
国务院新闻办1月26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推进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有关情况。
相关负责人介绍,《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近期正式公开发布,以综合改革试点方式推进先行先试,具有四个方面特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介绍,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有以下四个特点:
突出了改革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
突出了试点的突破带动和示范引领
突出了落实的协同联动和精准有效
突出了经验的借鉴吸收和复制推广
《实施方案》瞄准浦东新区具有改革场景、具备率先突破条件的关键领域,在制度型开放、科技创新、人才发展、营商环境、城市治理等方面,推出了一批实质性举措。
同时,方案通过开展综合改革试点,配合相关领域的协同放权和协调支持,有利于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之间的任务直达和政策直通,能够明显提高试点任务落地的效率和效果。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春临:比如,为完善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提出制定实施浦东新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探索有序放宽电信服务、医疗健康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探索构建数字经济规则体系、优化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措施;探索建立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的商事调解制度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