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圆满召开

本文转自: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5月31日,陕西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在西安举行。

大会全面总结陕西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的工作,由第五届理事会秘书长张奕帆作《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王延萍宣读《第五届理事会财务审计报告》,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安新爱宣读表彰决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第五届理事会财务审计报告》,表决通过了《协会章程(草案)》《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会费收缴标准及管理办法(草案)》,同时对第五届理事会突出贡献者、优秀理事、优秀会员、优秀工作团队及志愿者进行表彰。

按照全国妇联及陕西省妇联有关要求,陕西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在大会当天成立妇联组织,由42名理事担任妇联执委。经女法协妇联第一届执委会选举产生刘洁为第一届妇联主席,张敏、郝佳、马钰凤、滕欣燕、张洋、蒋红梅、李露、雷西萍、王延萍、安新爱为第一届妇联副主席。

同时,大会还为协会新增团体会员授牌,为陕西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妇联和“秦女子爱心妈妈”法律服务站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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