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明起公积金可“逐月冲房租”

记者从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更好满足居民住房需求,自2024年8月28日起,公积金可“逐月冲房租”。

申请“逐月冲房租”业务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二是申请人及配偶在申请人缴存所在区域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三是申请人及配偶在泉州市内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民朋友可通过公积金各服务大厅柜面申请“逐月冲房租”业务,所需携带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申请人一类银行储蓄卡原件;生育多孩的材料原件(符合多孩家庭政策的提供)。

需要注意的是,“逐月冲房租”业务必须由本人申请,他人不能代办。“逐月冲房租”与“逐月冲还贷”“商贷逐月还贷”业务不可同时办理。“逐月冲房租”业务当月办理次月生效,每月20日以转账的方式将约定金额划入申请人“逐月冲房租”约定账户,节假日不顺延。

“此次‘逐月冲房租’业务的开通,是公积金中心加快数字化发展,助力更多新市民、青年人减轻租房负担、实现租房安居的又一举措。”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中心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深入聚焦市民的难点与堵点问题,不断提升服务效率,让更多业务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谢曦 许钹钹

通讯员:高翔 陈大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