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财政局积极争取环保专项资金 助企业污染改造项目提标升级
近年来,济宁市财政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中央、省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和资金政策,会同环保部门全力以赴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为环保绩效先进企业在治污改造项目资金投入方面解难纾困,全市共有49家企业的49个治污项目成功进入中央、省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库,获得中央、省专项资金1.98亿元,累计盘活结余资金829万元,有力支撑全市重点治污项目顺利实施。
一是广泛宣讲政策。为宣传好上级环保政策,提高企业知晓率,会同环保保部门利用会议、现场调研等方式积极宣讲上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政策,努力把握每一次向企业宣讲政策的机会,让有提标改造意愿的企业及时知晓政策、谋划项目、争取资金。二是严格项目把关。为夯实资金争取基础,会同主管部门按照“问题导向、合理可行、绩效明确、成熟度高”的原则,根据企业提出的申请,经认真审核把关,筛选出的重点成熟项目,有效提高项目入库成功率。三是盘活结余资金。积极解决因不可抗力造成项目实施内容与原方案不一致、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资金结余问题,及时将结余资金收回用于储备库内环境绩效高的优质的治理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讯员:房绪清陈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