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 重庆万州警方在行动
果子狸、猪獾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法律禁止销售和食用,可有些人偏偏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对其实施非法猎捕并售卖,而其最终也因触犯法律而悔不当初。
近日,重庆万州警方通报了一起非法猎捕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案例,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见到我们后,他迅速减缓车速,与我们对视时,眼神躲闪回避,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其车内很可能有‘问题’。”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极不自然,民警便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车门打开后,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箱查获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现场清点,共有2只果子狸、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
当民警询问死体的来源时,驾驶员闪烁其词,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驾驶员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交代车内的“野味”是从其父及其邻居处获得,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
得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
经现场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提醒:切不可为了一己私利擅自猎捕野生动物,那样不仅破坏生态环境平衡,还会受到法律的惩处;一旦发现身边有人非法贩卖果子狸、猪獾等野生保护动物时,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