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屡次盗窃 生日当天获刑

本文转自:黔南日报

本报讯 (唐璐琦) “90后”小伙宋某某18岁起,因多次实施盗窃行为入狱服刑。今年其生日当天,宋某某再次因盗窃受审被判刑,这个“生日礼物”,足够让他印象深刻。

2021年7月8日20时许,被告人宋某某在龙里县洗马镇某养生会所内,将被害人冉某放置在房间内的一部OPPO牌手机及挎包内的300元现金盗走。经龙里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被盗手机价值750元。案发后,被盗手机以及现金100元已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被害人冉某。

今年3月3日11时许,被告人宋某某窜至龙里县洗马镇哪嗙社区罗某某家,将罗某某家卧室衣柜抽屉内1100元现金盗走。之后,宋某某又窜至蒋某某家中实施盗窃,因发现蒋某某家安装有监控设备,未窃得财物便离开现场。3月5日18时许,民警在龙里县冠山街道锦绣龙山花园门口依法将被告人宋某某抓获。

近日,该起盗窃罪案件在龙里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宋某某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当日,恰好是宋某某的生日。

宋某某忏悔道:“我错了,我出来以后一定找份工作做,不再偷东西了。”

经审理,被告人宋某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处宋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责令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退赔被害人冉某损失人民币200元、退赔被害人罗某某损失人民币1100元。

被告人宋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热门相关:浴火重生:恶魔五小姐   官仙   爆萌宠妃:狼性邪帝,吃不够   第一黑料影后   重生之悠然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