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榴莲彰显执法温度

本文转自:衢州日报

■新闻速递:水果商贩因醉驾进了看守所,担心车上的榴莲坏掉,宁波一位交警得知他离婚后带两个小孩,父亲还生着病,请示上级后在交警队大院帮他卖掉榴莲,减少了2000多元损失。

■热评:安静的办公大院、火热的榴莲叫卖,看似不搭的画面在巧妙拼接下,形成了一幅警民和谐的生动画卷。从查处醉驾到交警队大院里代销榴莲,事件的一系列推进,将交警执法的温情一一展现。

近年来,关于执法温度的讨论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少关注。“首违不罚”“无过错不处罚”等柔性执法的探索也在各地积极开展。为什么在强调执法力度的同时,还要主张有温度的执法?良法善治是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必须承认,法律是威严的,法不容情、违法必究是维护法律权威的题中之义。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法律的严厉与执法的温情是对立的。毕竟,行政处罚只是一种手段,其背后的惩戒引导更为关键。

回到此次事件,交警依法惩处醉驾商贩,是职责所在;帮助其代销榴莲,“生活上要替他考虑一下”,则是坚守人民立场、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民本位”体现。将秉公执法与人文关怀高度融合,化身“榴莲哥”的交警,举手之劳免除了商贩的后顾之忧,以期其能在看守所安心反思。希望交警的“操心”之举,能够真正换来醉驾商贩的深刻自省,让其吸取教训,将遵纪守法、安全出行的意识入心入行。

刘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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