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启动
福建厦门市相关行业协会从8月23日起,在厦门市开展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活动时间暂定一年,以支持厦门市居民刚性和多样性改善性住房需求。
此次活动的参与对象包括:换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商业银行和交易资金监督机构。
其中换房人,是指自愿参与“以旧换新”活动,计划出售厦门市二手商品住房并在厦门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人员。
参与活动的“新房”是指两家协会官网公布的开发企业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根据通知,“旧房”应为商品房住宅,具有独立不动产权证书,旧房房源应成套可生成厦门市存量房房源编码、产权清晰,状态为可交易,不存在查封等其他限制交易的情况。
为了鼓励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换房人可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补贴旧房交易中介费、当前市场最优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及旧房转移登记手续代办服务、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等内容。
此外,如果旧房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售出,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约定解除《“以旧换新”新房认购意向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条件退还定金,换房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目前,厦门市已公布首批参与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新建商品房项目、中介机构、银行以及交易资金监督机构的名单,有意向的换房人可在两协会官网“以旧换新”板块登记置换需求,按照流程进行下一步的旧房挂牌出售和新房选购与签约。
本次活动将持续到明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