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湘阴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刘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湘阴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刘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岳阳市委批准,岳阳市纪委监委对湘阴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刘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违反廉洁纪律,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及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借用服务管理对象钱款及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活动;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搞权钱交易,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岳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岳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勇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湘阴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由岳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