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能胜任并积极参加实地考察等活动,泰安征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库成员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徐慧

12月9日,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集泰安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库成员的通知。为推动泰安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领域的指导把关作用,拟成立泰安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库,现公开征集专家库成员。

征集范围包括泰安市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相关社会团体及从事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工作的专业人士。

基本条件要求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职业操守,有社会责任感,无违法违纪或被取消专业资格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的不限年龄,但应能保证承担专家相关职责工作),能够胜任并积极参加实地考察、咨询、评审、会议交流、调研指导等活动。

专业条件要求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掌握城乡历史文化保护相关法律法制度规定、发展动态,熟悉泰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规、物、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情况。长期从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领域相关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正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等)专业技术职称。专业领域包括城乡规划、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文化遗产保护(含古建筑加固与修缮等)、景观园林、工程检测鉴定等。

专家应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促进泰安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主要负责以下工作:参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政策、技术文件的立项论证、编制、征求意见和评审;参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保护修缮及活化利用等方面的专家评审工作;参与城乡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历史文化相关方案审查的专家评审工作;参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现场调研、督查检查等,研究解决保护传承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参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有关学术交流、宣传培训等工作,积极分享理念、技术和项目经验;承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相关工作。

申报材料需提交《泰安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推荐表》《泰安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推荐汇总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专业能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符合以上推荐条件的,由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按要求提交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泰安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推荐表》,并由所在单位同意盖章。于2024年12月18日前,报所在县(市、区)、功能区建设主管部审核推荐。各县(市、区)、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推荐条件对申报人员材料认真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填写符合条件人员的《泰安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推荐汇总表》,连同《泰安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推荐表》于2024年12月20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泰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入库条件进行核查,并根据其参与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项目、标准规范、科研课题等工作以及获奖情况进行择优确认,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纳入泰安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库。联系人:路良辰,联系电话:0538-820342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