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靠码头两个月 950余吨汽油安全“下船”

南报网讯(通讯员宋环吴玥记者马忆玲)近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铜官港口处,一艘滞留了两个月的油轮终于卸下950余吨汽油,滞留的船员也将返航回到江苏。

在途汽油为何被迫滞留港口?记者从南京江北新区法院了解到,这场纠纷牵扯3省4家上下游公司,苏湘两地法院通过“手拉手”联动实现高效解纷。

2024年10月,浙江某石油公司向南京某化工公司协定购入约3000吨汽油。这笔交易背后实则错综复杂——浙江某石油公司将同批次汽油卖给了湖南某能源公司,而湖南某能源公司又将其转让给望城某石油公司。就这样,4家公司如接力般双双签下买卖合同。

11月上旬,这艘承载950余吨汽油的油轮抵达望城铜官码头。不料,“剧情”突变,南京某化工公司拒绝卸货并喊话:“我们依照合同发货,可到现在都没收到全部货款,根据民法典新规,货物所有权仍然归我们所有!”该公司向江北新区法院起诉并申请保全。

与此同时,一纸诉状也递到了长沙市望城区法院,原告是买家之一——望城某石油公司。据了解,该公司向“上家”湖南某能源公司支付了大部分货款,根据合同约定,已取得货物所有权,但眼看汽油到了家门口却没法提货。

“近千吨汽油长时间滞留港口,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而且每天都会产生损耗、运输费用等损失。”立案后,承办法官夏文浩首先想到汽油滞留港口可能引发的安全风险,“不能等到判决生效再解决卸货问题,大家得一起找找解决办法。”

两地法院迅速组建了涵盖法官、助理、书记员以及各方当事人的微信联系群。经过一个多月的反复协商,两地法院最终确定了一套可行性较高的保全措施——把汽油卸载并存放至望城某石油公司油库,由其代为妥善保管,待法院确定权属后结算费用,同步解决油轮滞留港口带来的安全风险和经济损失。原被告双方均表示同意。

“目前,该批次汽油已送入望城某石油公司油库,南京某化工公司虽未收到各卖家的全部货款,但双方都吃下了‘定心丸’,愿意耐心等待诉讼结果。”夏文浩介绍,这场买卖风波暂时平息,涉案企业均恢复了正常生产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