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探索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 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个体工商户是百姓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截至10月底,重庆市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共228.4万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67.52%。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协调全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为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中关于“个体工商户可自愿变更经营者”的制度安排,指导渝中区、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有效路径的探索,进一步明确登记程序、标准和规范。
按照《民法典》规定,个体工商户是自然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形式,“经营者”是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以其全部财产对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商誉等也与经营者密切相关。由于个体工商户这一特殊性质,长期以来对变更经营者有着比较严格的限制。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店铺转让,除家庭成员之间的变更外,都要按照原《个体工商户条例》和相关登记管理法规的规定,重新申请登记,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新的个体工商户。该方式制度性交易成本较高,重新办理各种手续会增加大量成本,不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打造“百年老店”。
近日国务院公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其中“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引发社会巨大反响,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响应、积极组织、全面部署,指导渝中区、铜梁区市场监管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的有效路径开展先行先试。两局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的办理流程、提交材料、许可衔接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等进行了明确,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成立”改为了“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号、成立日期等事项保持不变,相关行政许可也得以延续,大大简化了手续、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在先行先试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将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积累经验。